人群中,不知是誰低呼了一聲。
那一隊士兵約有十人,在一名身材魁梧的隊正帶領下,迅速抵達了醫館門前。
他們沒有絲毫停頓,以一種極其熟練的戰術動作,“嘩啦”一聲散開,直接將還在叫囂的盧華以及他那幾個早就嚇傻了的家仆,再次圍了個水泄不通。
這一次的包圍,比之前醫館保衛科的包圍,更具壓迫感。
那明晃晃的矛尖,幾乎就要戳到盧華的鼻子上。
盧華為首的幾人,瞬間如墜冰窟,連大氣都不敢喘一口。
那名領頭的隊正,目光冷冽地掃了盧華一眼,卻沒有理會他,而是徑直走到那灰衣伙計面前,沉聲問道。
“怎么回事?”
他的聲音,洪亮而沉穩,不帶一絲感情。
那灰衣伙計顯然與他相熟,對著他抱了抱拳,然后指著被圍困的盧華,言簡意賅地將事情的經過,快速復述了一遍。
隊正靜靜地聽完,隨后轉過身,冰冷的目光落在了盧華身上。
盧華被他看得心底發毛,強撐著說道:“我……我乃范陽盧氏,我爹是涼州司馬盧勛,你們敢……”
他的話還沒說完,那隊正便不耐煩地一揮手,直接打斷了他。
“抓起來。”
“是!”
身后的城衛軍士兵,立刻上前一步,將盧華一行人圍了起來。
第二十七章真動手了?
兩名城衛軍直接朝著盧華抓去,一人伸手如鐵鉗般扣住盧華的一邊肩膀,另一人則直接一腳踹在他的膝彎處。
“噗通”一聲。
剛剛還不可一世的盧公子,就這么毫無尊嚴地跪在了地上。
“啊!你們……你們好大的狗膽!放開我!我是……”
盧華劇烈地掙扎著,嘴里還在瘋狂地咆哮。
然而,那隊正卻連看都懶得再看他一眼,只是冷冷地宣布道。
“依據《長田縣治安管理條例》第三款、第七款之規定,此人當眾尋釁滋事,擾亂公共秩序,情節嚴重;且公然侮辱為本縣立下戰功的英雄,罪加一等。”
“現將其拿下,送至城外勞工營。”
“勞教十日,以儆效尤。”
“帶走!”
“混賬!你們這些泥腿子,知道我是誰嗎?!”
盧華被城衛軍死死按在地上,依舊不甘心地掙扎嘶吼,面色因為羞辱和恐懼而扭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