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陛下的意思是……”
崇禎接過王承恩遞上的茶盞,打斷了劉鴻訓到嘴邊的兩個字。
開了個新話題。
“朕曾問過魏忠賢,你貪這么多銀子究竟想做什么?
他告訴朕,貪,是因為心里沒底,以為有了銀子就可安心。
可銀子越多,越是不安。
為了不死,心思也就越來越多。”
抿了一口茶,繼續(xù)開口。
“朕以為,發(fā)明蜂窩煤、改良爐具能讓百姓熬過寒冬。
可一個馬士英便能借旨意大肆斂財。
朕就是被圈養(yǎng)的金絲雀,看見的都是別人想給朕看的。
圣旨到了地方,輕易便成廢紙。
你們與朕一樣,看見的,都是被他們精心挑選過的。”
劉鴻訓神色越發(fā)沉重。
崇禎指向御案。
“那是南直隸官員送來的奏章,你看看吧。”
劉鴻訓翻閱后,面色鐵青。
正月十六,徽州府呈報,劉姓老翁仗著“三子皆戰(zhàn)死沙場”之功,竟強娶鄰村二八少女。
衙役上門,他卻狂言:“我家有功,奉陛下旨意享特權律法,不受懲處。若敢阻我,便進京擊鼓申冤!”
此事既觸大明律法,又牽涉陛下優(yōu)恤軍戶親眷之旨。
地方官束手無措,只得上奏。
正月二十,蘇州府奏章,一名戰(zhàn)死軍戶的遺孀遭人強辱,而施暴者竟是傷殘老卒。
按陛下圣旨,此輩應得贍養(yǎng)優(yōu)待,然其行已犯律,該如何定奪,還望陛下明示。
……
每一件都是真事,又都細碎繁雜,彼此矛盾。
這些足以把崇禎困死在條文與瑣務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