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一的污點是,南明亡后投降了韃子,還被記錄在《貳臣傳》里。
但其投降僅一年后便隱退了,之后再未有他的記錄。如果不是投降,他的人生毫無污點。
但崇禎認為,都到那個時候了,投降并無太大過錯,而且并未給韃子效力多久。
還得看看他審案如何,如果,果真如史料記載,那這個人可以重用。
少時,李覺斯拿起驚堂木,在案牘上重重一拍道:“帶案件雙方,上堂!”
現場,瞬間便安靜了下來。崇禎僅聽了個開場,便在暗自點頭。
從他說第一句就知道,這人審案,完全站在中間人的角度。
兩邊都不叫犯人或嫌犯,而是說的案件雙方。
不一會在衙役的引導下,一個婦人抱著個小孩便上了堂。
另一人,則是穿了件青布長裳,神情甚是桀驁!
李覺斯再次一拍驚堂木道:“堂下之人,見到本官為何不跪?”
崇禎本以為他要開始審案了,哪知并未審案,而是先擺起了官架子。
看到此處,崇禎搖頭想道:看來史料也未必全是真的。
那民婦正要下跪,卻見李覺斯道:“老婦人免跪,本官說的是你身旁之人!”這話剛說完。
婦人身旁之人,不可置信的用手指,指著自己道:“我乃舉人之身。”
“是有功名在身之人,是可以免跪的。”這話聽得崇禎直皺眉。
讀書人免跪,是在私下場合見上官時,才有免跪一說。
像這種過堂審問,壓根就沒有免跪一說。李覺斯嘴角露出一抹冷笑,并未在此事上糾纏。
李覺斯拿起訴狀,上面寫的字跡,也是歪歪扭扭,但好在還是能看清。
待裝模作樣看了番后,李覺斯向婦人詢問道:“此狀紙是誰人所寫,你是何人報上名來!”
其實這狀紙,早在遞上來之時,他便看過幾次了。
那民婦躬身道:“民婦見過知府老爺,民婦姓姚,夫家姓陳,狀紙正是民婦所寫。”
李覺斯頓覺意外,這年頭男人識字的都不多,更何況是婦女。
由此可見她的家里,應該是有人有學問的。
因為早就看過訴狀,老早便知道了事情來龍去脈,李覺斯輕聲道:“你所告何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