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英大佬棠,就是混屯門的。
還有不少小社團,也是混屯門的。
至于搶場最后的解決辦法,也是多重多樣。
或是談判講數,勢大欺勢小。
或是找前輩出面,達成共識。
或是認栽,丟人丟生意。
又或是打久了,引得警方出面………
混社團其實同做生意一模一樣。
算成本,算收益,搞關系等等。
比如你只是一個三流社團紅棍,看著一家麻將館。
洪興老大帶人搶你的場。
那你就要算一算了。
打的話,小弟傷亡要錢,進警局保釋要錢,不幸入獄了,要更多的錢。
麻將館每個月看場費用就那么幾萬塊。
要不要為了幾萬塊和面子,同對方死磕。
當然,也可以找江湖前輩,訓斥對方不講規矩。
可還是一樣,依舊得要錢。
江湖前輩們好不容易混到大,可不會免費出場幫你。
你要是背靠著大社團還好。
社團可以為你出面,主持公道。
要是夕陽紅,社團龍頭都罩不住的,那就慘了。
自己花錢請前輩,最后談出什么結果還不一定。
前輩收了你錢也會思量,為了那點車馬費,要不要往死了得罪對方。
一個搞不好,錢你給了,結果還不如意。
所以吧,混社團比生意還難,方方面面都要涉及,一直都不是誰能打,誰話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