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件事情,可真是鬧了一個大烏龍。
本來三大爺他們一家準備偷襲林清的,結果看錯了人。
還把他的車給拐走了,拐走了之后許大茂還是報了警。
但是因為證據不足,沒有找到可疑的人。
這樣一來的話,許大茂真是是吃了啞巴虧。
因為人都找不到,當時月黑風高的。
是誰打了他,他并不曉得。
車又被偷了,許大茂只能去廠里面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下。
那可是公家的車呀,被偷了要被罰款的。
而且還要被懲罰,雖然許大茂他自己也不愿意得到這種結果。
但畢竟事情是他做出來的。
最后領導還是罰了他三百塊錢,沒有給他處分。
只要他把車賠回來就可以了,這樣一來的話,雖然結果比之前好一點。
但許大茂還是吃虧了呀,沒有辦法的情況下。
他只能賠了三百塊錢自行車,買了一輛新的自行車。
許大茂的工資一個月只有三十多塊錢,而三百多塊錢相當于他十個月的工資。
十個月的工資,拿去買一輛自行車,對他來講是血虧。
但是沒有辦法,領導都這樣說了。
如果他不識好歹的話,那他就沒有必要再在扎鋼廠待下去了。
買完車之后,他一路罵著回到了四合院。
剛一回到就見到了三大爺,三大爺說許大茂,你車哪里來的?
許大茂說還有哪里來的?我自己買的唄。
他倒了八輩子霉了,被人打了一頓,然后還把我的車給拐走了。
領導發話了,讓我自己買一輛,沒有辦法的情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