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來的一段日子,院里風平浪靜。
林清身體完全恢復后,就順理成章的回供銷社上班。
林清的父親,之前是一名采購員。
林清頂替他的崗位,自然也成為了一名采購員。
采購員的工作復雜,得和不同部門,各色人等打交道。
有必要的話,林清還得去鄉下采購物資。
鑒于林清剛開始上班,對一切都不熟悉。
采購科主任張衛國,沒讓林清一上來,就從事復雜的采購工作。
而是先把他分到工作較為輕松的銷售部,擔任銷售員。
在這個年代,銷售員是“八大員”之一,地位很高的。
上班時間,林清站在柜臺賣賣貨,空閑時間,就去軋鋼廠送魚。
有吃有穿,小日子過得輕松愜意。
這天中午,林清吃過飯,懶洋洋的趴在柜臺上打瞌睡。
剛進入夢鄉,就有客人進來買東西。
林清抬起頭一看,來的不是別人,而是院里的賈東旭。
林清和賈家關系不好。
賈東旭見到林清,裝作沒看見。
自顧自的把錢和一張鞋票放在柜臺上,高聲說道:“來雙37的勞保鞋。”
“37碼的?”
林清在供銷社工作一段時間,
學會了察言觀色。
賈東旭的鞋,怎么看都不像37碼的。
他那雙大腳,林清估計穿42碼的才行。
“大中午的,你就喝大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