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夾饃制作方法簡單,好吃不貴,一般的人家也買得起。
雖然現在是荒年,但是縣城里多數人都吃得起。
這門營生在縣城做是最好!
敲定了肉夾饃的事,趙旻心里還有個想法。
荒年百姓生存不易,有些積蓄的人家不會過于擔心,但是像他們望山村這種吃不起飯的也比比皆是。
趙家搬遷縣城勢在必行,不過在此之前,趙旻還要做一件事。
“小姐,我又有個想法?!?/p>
蕭云清現在對趙旻的事恨不得比自己的都上心。
“你說,只要本小姐能辦得到的,絕不推脫!”
趙旻樂呵呵的撓了撓頭,“我說的這件事可是個大好事,一會我帶你去個地方。”
很快,宋氏跟周氏把做好的肉夾饃都拿了出來。
“小姐,再吃一個吧?!?/p>
蕭云清摸了摸肚子,“多謝款待,不過我已經吃飽啦。”
趙旻隨手拿了個肉夾饃,“奶,你們先吃飯,我帶小姐出去一會兒?!?/p>
宋氏聽到這話不禁有些擔憂,蕭云清金尊玉貴的,可不能再望山村出事。
“你們要去哪兒,讓你大哥跟你一起吧?!?/p>
趙旻擺了擺手,“不用,讓大哥吃飯吧?!?/p>
望山村緊挨著的后山,山上的野菜基本上已經被挖空了。
蕭云清看了眼周圍,也沒什么稀奇的。
“我們來這里做什么?”
趙旻深吸一口氣拿出了從家里帶來的鏟子,“別著急,馬上!”
話說完他就在地上開始挖,希望原身的記憶沒有出錯。
剛來到這個地方的時候,事情一件接著一件,趙旻根本沒有時間翻看原身的記憶。
這次要搬家,才想起來原身小時候在后山跟趙凌一起挖土堆,挖到過紅薯。
紅薯好種植好存活,產量還很高,在荒年可以算得上窮苦人家的救星。
只不過這里的人把紅薯跟木薯混為一談,都當成是有毒的,沒人敢吃。
“挖到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