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的驛站制度極為龐大,傳令、送信、轉運、通關,皆依賴此網。
然而,這一體系早已成了虧空黑洞。
虧的不是朝廷,而是地方。
驛卒薪銀、草料馬食、修繕開支,皆由地方府衙攤派。
可驛站房舍屬工部,車馬屬兵部,地方出錢出力,卻連一點“股份”都沒有。
為了維持運轉,只能加稅壓榨百姓。
“欲存驛站,解地方與民之苦,惟一法……承包制。
將驛中食宿承攬于當地富商。
承攬者須先繳押金,受東廠、錦衣衛、巡察御史及戶部共同監管,禁高賣強買。
軍情、奏報、轉運三項仍歸朝廷直轄,不得外包。
官差赴任,朝廷給舟車之費,但驛中食宿自理。
自此,民間驛稅全免,驛卒廩祿由朝廷直發。
屋倉歸戶部,工部僅管修繕,錢由戶部支出。”
這計劃讓崇禎十分滿意。
畢自嚴抓到了核心。
驛站要留,但吃喝住宿要剝離。
客房空置、官差白吃、百姓埋單,這種爛賬本該一刀切掉。
如今分拆經營、公開承包,不僅可減稅源負擔,更能激活民間商業。
但當崇禎了解細節時,卻幾乎想把這老東西拖出去喂狗。
他找的承包商不是別人。
一個是錦衣衛指揮使方正化。
另一個是遼東的魏忠賢。
沒錯,整個大明一千九百三十六處驛站。
被他整體打包,交給了東廠與錦衣衛!
“臣人脈有限,與其被奸商鉆空子,不如讓自己人吃點肉,喝點湯。
每處驛站年承包五百兩,押金一千兩。”
就這樣,虧損百年的驛站體系,搖身一變成了年入九十多萬兩的盈利項目。
而押金更能讓國庫瞬間充盈三百萬兩白銀。